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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离婚房产咨询律师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1-09-30

  一、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

  可以。需要不到场一方开具一份委托书,委托到场一方相关事宜。

  1、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

  2、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需要以下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等等。

  二、房屋过户登记的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离婚后房产过户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需要不到场一方开具一份委托书,委托到场一方相关事宜等方面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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