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

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作为原告王女士的代理人,在原告前两次诉讼均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情况下,接受原告委托,成功的帮原告实现离婚并争取到房产。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21-12-06

办案心得

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3月接受王女士的委托,代为办理其与丈夫应先生的离婚事宜。在此之前,王女士分别于2012年和2019年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由于经验不足,每次准备的证据或有缺漏,导致此前两次诉讼结果均为法院做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而王女士在此期间仍然忍受着丈夫应先生的家庭暴力行为,身心俱疲。迫于无奈,王女士主动联系到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的郑桃林律师,向郑律师表达自己迫切想要离婚的诉求,委托郑律师代理离婚事宜。

郑律师在接受王女士的委托后即开展了证据收集的准备工作,了解王女士的诉求后,郑律师先后准备了前两次起诉、应先生家暴行为等相关证据资料,并提交给法院。随后,郑律师主动联系应先生,询问应先生对于离婚的想法,并积极劝导应先生同意离婚。

在法院的工作人员与郑律师的思想动员下,应先生最终同意与王女士离婚,双方于2021年10月12日在法院签字离婚调解书,这场长达九年的离婚案件最终结束。

最后告知各位准备办理离婚事宜的当事人,法律规定婚姻自由,故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想要离婚都是可以的,若一方强烈不同意离婚,则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办理。尤其是双方需要处理的事宜较多、婚后情况比较复杂、一方性格极端等情况下,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办理,拥有专业素养的律师能够帮助您在离婚过程中争取更多权益、更快办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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