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

武汉离婚律师为王先生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办理了离婚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3-02-13

王先生与张女士早年在北京工作时认识,后王先生回武汉工作发展,张女士一直在北京生活至今,王先生经人介绍找到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的郑桃林律师,委托郑律师为其办理离婚诉讼。

由于王先生与张女士办理结婚登记时在张女士的老家办理,手里没有结婚等资料。

我们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调取了王先生与张女士的婚姻关系资料,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由于张女士坚决不同意离婚,我们经过二次起诉,终于在2022年年底办完。

现在王先生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


上一篇:

下一篇:

免责声明:信息贵在分享,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学习交流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原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或删除。部分图、文均来源于公开网络,仅供学习交流!发表作品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邮箱:3479037098@qq.com 删除,感谢~。

相关文档:
  • 孙小姐与国外人结婚不到二个月
  • 武汉离婚律师为王先生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办理了离婚
  • 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作为原告赵**的代理人,成功的帮原告实现离婚且争取
  • 争到孩子抚养权!
  • 夏先生吸毒被强制在戒毒所戒毒
  • 一方不在单方面离婚
  • 武汉离婚律师郑桃林成功为张先生变更孩子抚养权
  • 武汉离婚律师郑桃林在委托后半个月内即为任小姐办理了离婚手续
  • 由于涉及公司股权
  • 一方在监狱的起诉离婚快吗?我们在三个月内办完
  • 免费客服热线:(周一至周日 9:00-18:00)

    18071055585

    微信二维码

    律师微信

    Copyright © 2002-2020 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鄂ICP备18013297号-2 网站地图

    咨询电话

    18071055585